诉讼中债务人的举证债务纠纷诉讼程序
诉讼中债务人的举证
一、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
1、当事人为自然人的,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,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。
2、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,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,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、社团法人登记证等。
3、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,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。
二、证明买卖关系存在的证据
1、《购销合同》、《供货协议》;
2、订(定)货单;
3、证明口头协议成立和生效的证据,如证人证言、实际履行凭证。
三、证明协议履行情况的证据
1、交、收货凭证:交货单、送货单、提货单、收货单、入库单、运单;
2、证明尚欠货款的凭证:结算清单、欠条、还款计划、还款承诺书,其它能证明欠货款事实的信函等。
3、收货方提出质量异议的证据:信函、证人证言、有关单位的证明、检验报告书、客户投诉、退货及索偿的证据。
四、当事人诉讼请求的计算清单,并注明计算方法、依据等。
巴伦台镇:位于新疆巴州和静县北部山区,东连阿拉沟、克尔古提乡,西与巴音布鲁克镇、巩乃斯镇相连,南通和静县城,北邻呼图壁、玛纳斯、乌鲁木齐等县市,距离县城公路里程62公里,总面积3020平方公里,其中森林面积15万亩,天然草场320万亩,耕地面积4000亩,是和静县主要牧业产区之一。216国道(过乌鲁木齐县险峻的后峡公路)与218国道交汇于北,南疆铁路贯穿全镇而有巴伦台站。巴仑台镇于1988年经自治区批准乡区合并建镇,为建制镇。镇内有单位20多个,5个驻镇部队,辖6个行政村,3个社区居民委员会,全镇总人口10179人(农业人口810户2492人),境内居住着蒙、汉、维、回、哈等五个民族,其中蒙族占农村总人口的75%以上。